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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私人房屋抵押规则的一般典当权呈现出以下杰出特点:

* 来源: 重庆私人房屋抵押​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4/07/03 8:57:29 * 浏览: 14

重庆私人房屋抵押规则的一般典当权呈现出以下杰出特点:
 一是典当产业的广泛性。《民法典》规则的典当产业的规模十分广泛,包含以下几种:一是不动产,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情况下,不动产主要是指建筑物、其他土地上附着物(如林木、农作物等)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二是不动产权力,包含建造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等办法获得并经依法挂号获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承揽经营权、海域使用权;三是动产,不只包含轿车、船只、航空器等运输工具,还包含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不只包含现有产业,还包含正在建造的船只、航空器以及将来产业;不只包含单个产业,还包含集合产业,典当产业规模十分广泛。在典当产业的规模上,《民法典》坚持了开放性,只要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典当的其他产业”,都可以作为典当产业,这与权力质押客体的封闭性构成鲜明对比。典当产业的开放性也体现了典当产业的广泛性。
 二是公示办法的唯一性。即挂号是典当权物权变化的唯一公示办法,这是与典当权不搬运产业占有这一特征密不可分的,也是典当权差异于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以及差异于建造用地使用权、土地承揽经营权等用益物权的重要特征之一。
 三是物权变化模式的二元性。尽管典当权均以挂号作为公示办法,但在典当产业为不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力的情况下,挂号是物权变化的生效要件,未经挂号,不能有用建立典当权。而在典当产业为动产的情况下,挂号则是对立要件,未经挂号,典当权仍然有用建立只是不能对立善意第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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